動保觀念普遍 流浪貓狗要朝更人道處理
2007-12-06 11:06/林麗玉
台北縣發生有民眾虐狗,遭函送法辦的案件,隨著動物保護觀念越來越普遍,許多縣市的動物收容單位,漸漸以人道的方式,解決流浪貓狗的問題,而對於違反動物保護法,虐待貓狗的民眾,各縣市有動物保護專線接受檢舉,民眾可能因為虐待動物而犯法。
過去動物保護觀念還不普遍,許多民眾會以為虐狗不會犯法,不過隨著動物保護法修正,台北縣已經出現第一例,因為事證明確,民眾虐狗遭到函送法辦的案件,至於各縣市的動物收容單位,也逐漸被動保團體要求,要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流浪動物,台北縣動物防治所所長蔡宗益表示,目前規定流浪貓狗如果沒有人認養,七天要處安樂死,不過目前都會延長到20天左右,至於解決流浪貓狗問題,台北縣也補助民眾幫自家的貓狗節育。
台北縣動物防治所表示,目前台北縣的流浪狗還有三萬多隻,如果沒有惡意傷人,捕狗大隊不會主動捕抓,至於台北市目前的流浪狗有三千多隻,未來也會逐年朝節育代替撲殺的方向努力。
新聞來源:中廣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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